农村遇到红白事,办酒席是常见的现象;这是老百姓的自发行为,只要不违法,一般当地政府不会干涉的。

1月23日有网友称,四川广元旺苍县嘉川镇灯塔村,一村民因违规办酒席被村民举报,罚款了1000元,引起广泛关注。
老百姓红白事办酒席,为什么要罚款呢?这是很多人想不通的地方。这是什么规矩,村委会也管的太宽了,明显的乱罚款行为。
村委会回应,被举报人郭某在四年的时间里,以各种理由办了3次酒席,在收份子钱,引发村民的众怒,村民意见很大,投诉到了村委会。这次办的酒席,办的是去世几年的人的周年酒。
我是第一次听说家里老人去世,还有办周年祭酒席的。即使有纪念仪式,也是家人内部搞的,或者就是名门望族里面的德高望重之人才有的形式。但是这种酒席,一般是不收份子钱的。
按照村委会的说法,郭某确实过分了,四年办了三次酒席,周围的人就要随三次份子钱,属于恶意办捞钱行为,确实应该制止,罚款是否合适呢?
按照我们这里的情况,村里有红白喜事的家,不是全村都要随份子的;只有走得近的人,才会送礼的。郭某办酒席,为什么会有很多人送礼呢?这是什么情况呢?难道四川旺苍县的当地习俗不一样。
从图片看,收费单位不是村委会,而是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。我是第一次听说村里还有这样高大上的单位,居然有权接受村民罚款的钱。
不过罚款也不叫罚款,而是叫“教育费”;这1000元进了联合社,村委会说这钱以后将用在村里公共卫生方面。
这件事从评论区的讨论看,不是以前一面倒反对与谴责村委会的做法;很多人对于郭某的“恶意”办酒席收份子钱的做法,予以了谴责;说是非常不道德的行为。这明显是利用农村习俗在“恶意”捞钱。被举报实属活该,交“教育费”1000元也不值得同情。
村委会是否有权罚款收钱呢?肯定是没有这个权限的。不过村委拿出当地的一份“2021年12月1日发布的《嘉川镇规范农村自办宴席实施方案》的通知。”作了挡箭牌。
实际当地镇政府也是没有权力罚款的;也是违法的行为。规范婚丧喜事乱办酒是好事,约谈就可以;在法律上,是没有规定红白事乱办酒席要罚款的规定;属于不正当执法行为。
有人说老百姓反感;你如果真反感,郭某邀请你去的时候,你可以不去,去举报做什么呢?都不去,不仅羞了郭某的脸,下次也不会再办酒席了。
笔者观点
这件事从法律上说,村委会收“教育费”是违法行为,但是郭某又是一个道德败坏之人,利用农村习俗来“恶意”办酒席,收取份子钱,非常可耻,所以村委会这次没有被喷死。
个人看法,郭某行为不道德是事实,即使老百姓拥护,但是罚款还是不可取的。道德与法律是两码事,不能混为一谈的;一切活动要以法律为准绳,不能用自己的规定取代法律,这是越界行为,应该予以制止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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